今年秋天開學後,大陸的失婚女士袁麗把家暫時安在龍頭寺重慶火車北站一間出租屋裡,6家人合租一套房,她和女兒住其中一間。
女兒夏天考中學後,費盡周折,從梁平轉到主城區一所願意接納她的學校。因為受父母鬧得滿城風雨的官司影響,女兒中學考的成績不理想,好多學校都不肯收她。
9月7號,袁麗收到了梁平法院的一審判決書,判決其前夫劉向(化名)支付袁麗應分得的彩券獎金115萬(台幣約580萬元)。
這張購買於2015年2月17日,號碼為12+14+15+16+17+20+27+28-08,投注金額56元的彩券,中了5775340元(台幣約2900萬元)的大獎。在袁麗簽署離婚協議後第二天,劉向領取了稅後獎金460萬元(台幣約2300萬元)。
在袁麗看來,這張彩券毀了她的婚姻和家庭,也讓她看清了很多東西。
專注彩券十多年
1998年,22歲的袁麗來到雲南西雙版納,她的哥哥在這裡做生意。沒多久,一個小夥子在朋友的介紹下也來了。這個叫劉向的小夥子,最終成了袁麗的丈夫。
1999年1月,兩人回梁平領證,第一次去劉向家,袁麗大吃一驚。家裡一貧如洗,婚床都是用沙發代替的。回梁平後,袁麗在麻紡廠上班2年多,後來又去茶樓打工。而丈夫的“主業”是打麻將。“他經常說「寧當一分錢的老板,也不當高級打工仔」。”
丈夫和婆婆都愛打麻將,2004年,袁麗花了2100元(台幣約1萬元),把小區門口的麻將館頂了下來,經營得還算有聲有色。2010年,袁麗又在麻將館前面,隔出一間彩券店。“10多年來,他一直夢想一夜暴富,有錢沒錢都在買彩券。”
彩券店的經營並不順利。“我不在店裡的時候,他就用預存的彩券金買了彩券,彩券店經常開不起張。”2年後,彩券店虧損嚴重,袁麗只好轉出去。但她沒有想到,2014年年底,這家彩券店又被丈夫悄悄接了回來。
“初中同學”登場
2013年六七月份,袁麗接到一個朋友電話,說丈夫一個女同學打聽他們是不是在鬧離婚。袁麗後來才知道,丈夫跟他的初中同學兼初戀女友,通過網路重新聯系上了。
此後發生的一切,都或多或少跟這個“初中同學”有點關系。
2014年春節期間,婆婆70大壽。為了防止丈夫跟“初中同學”聯系,袁麗收了丈夫的手機,但她還是在婆婆的手機裡發現了兩人互發的短信。當晚,袁麗打電話跟“初中同學”吵架。“我讓她道歉,保證不再聯系。她讓我有本事把男人看好。”
7月,女兒放暑假。袁麗打算帶著女兒回巫山老家待一段時間,“跟他說好的,都冷靜一下,看是不是還能繼續過下去。”
到了8月20號,丈夫還是不來接自己,袁麗去了深圳學習美甲,打算回梁平開店。11月份,袁麗的姐姐打電話給劉向,勸他要是還有感情的話,去深圳把袁麗接回家。12月,本來已經溝通好的夫妻倆,再次在電話中不歡而散。
過年催離婚
2015年的春節,是袁麗結婚多年來,第一次在娘家過。
2月17號(臘月二十九)晚上10點多,袁麗接到丈夫電話。“我以為他是祝春節快樂!”
但劉向第一句話就給她當頭一棒,“他說我們離婚。”袁麗追問是“初中同學”還是婆婆催離婚,劉向說都不是。“我就說總要讓人把年過完,等女兒中考完。”但被丈夫無情拒絕了。
2月23號,丈夫打電話催她回梁平離婚。第二天,哥嫂開車把袁麗送到梁平,“他沒讓我進屋,讓我們住酒店。”
袁麗追問為何急著離婚,丈夫沒有正面回答,告訴她只要離婚,之前欠銀行的25萬貸款,由他的大哥和姐夫來還,之前欠袁麗父母的10萬元錢馬上還。
丈夫的態度,讓袁麗很絕望。2月25日,袁麗在丈夫提供的一份離婚協議上簽字。協議規定女兒歸男方撫養,一切費用由男方負責。
朋友告知中獎
26號晚上,袁麗坐在哥嫂的車上,車已經開到了貴州境內。
“梁平的朋友打電話來,說我們中大獎了,別娤窮!”袁麗有些摸不著頭腦,對方顯然不知道袁麗已經離婚,袁麗匆忙掛斷電話。
袁麗翻出女兒之前拍給她的一組彩券數字,“他很長一段時間都在追這組數字。”袁麗用手機查詢2月17號的中獎號碼後,一切都明白了。
隨後,女兒給袁麗打來電話,說自己的手機(以前是劉向在用)上收到好多轉帳簡訊。袁麗讓女兒把簡訊都轉發過來,仔細一看,一共有14筆轉帳,其中13筆都是劉向從領獎卡轉出的。
“女兒也說知道爸爸中獎了,但說只中了100塊。”袁麗讓女兒注意觀察,裝作不知道。
3月初,袁麗從雲南趕回重慶。經過調查,發現之前轉出去的那家彩券店,在2014年底,被前夫接手了,而守店人正是前夫的“初中同學”。
回到梁平,袁麗給前夫打了電話,“他不承認中了獎,破口大罵,說有本事就回來查。”
下午,袁麗找到律師。
女兒出庭作證
4月28日,梁平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袁麗起訴認為前夫故意隱瞞中獎事實,脅迫離婚,並在離婚第二天領取獎金。袁麗要求分割一半的獎金。
但在法庭上,被告劉向辯稱彩券並不是他購買的,而是其母親購買的,自己代為領獎,並請多人作證,要求法院駁回袁麗的上訴。
袁麗和劉向的女兒也不得不站在證人席上。“第一次庭審時,法官問我奶奶是否經常買彩券,我回答不買。”她說,作證後,奶奶對自己冷漠很多。
第一次開庭後,女兒不敢回家,袁麗在梁平租房陪女兒準備中考。
之後法院進行了協調。“我的觀點很明確,如果不是他買的,我一分錢都不要;但如果是他買的,我應該分一半。”
6月份再次協調時,袁麗請求法院調取彩券店監視器,但未能如願。“3月份我和律師申請凍結這筆錢的時候,他居然馬上給自己買了300萬的保險,幸好要幾天才能生效,現在也凍結了。”
遠離是非地
女兒的中考成績不理想。在學校或是在街上,她感覺周圍的人都在背後議論紛紛。
從6月份開始,袁麗給重慶的50多所中學打電話,看能否讓女兒就讀。但由於戶口在梁平,加上成績不是很好,幾乎所有的學校都拒絕了。
主城的學校上不了,袁麗就去找附近區縣的。終於聯系上一家願意收女兒的學校。
8月30日,原本答應送女兒去學校報到的劉向又變卦了,袁麗只好自己陪女兒去。前夫的朋友送來些錢,外加2床棉被。
在學校,看著母親一趟趟給自己報名搬東西,女兒心疼得大哭一場。
9月6日,梁平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彩券系第三人購買,該彩券中獎獎金460萬元,為家庭共同財產,由被告人劉向支付原告袁麗應分得彩券獎金115萬。
發稿前,一直不接電話的劉向回話,但未對此事作任何答覆,要求重慶晨報記者與律師聯系。劉向的代理人吳律師說,這個案子的判決還未生效,雙方都有可能提起上訴。
不管這起事件最終是怎樣的結果,但對孩子的傷害是難以彌補的。“女兒真的很懂事了。有時候她甚至勸我說:媽媽不要難過,你至少還有我。”女兒,是袁麗生活的全部。